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和《关于做好惠州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惠院学工〔2026〕16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内公示、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初步认定结果见附件,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止。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院,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29353
联系地点:科技楼B1403
邮箱:wpp@hzu.edu.cn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地理与旅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困难等级 (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或不困难) |
1 | 吴思霖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24地理信息科学2班 | 特殊困难 |
2 | 李梦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23地理信息科学2班 | 不困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