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关于2019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函》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顺利完成,我校2019下半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将于2019年10月26日开始,就相关测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对2016级缓测学生和不及格学生进行补测。
二、测试项目:
2019年测试项目除《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测试项目外,新增加视力测试项目(包括裸眼远视力、串镜检查)。即视力、BMI指数(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男、女各八项指标。
三、测试时间:
(一)2016级(补测)、2017级学生:所有测试项目安排在10月26、27日和11月2、3日进行测试;其中2016级缓测学生和不及格学生可随本院系2017级安排时间进行补测,2016级视力项目测试另行通知安排。
(二)2018级、2019级学生: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项目安排在11月16、17、23、24、30日和12月1、7、8日进行测试,其他测试项目安排11月11日-12月6日体育课上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由体育课任课老师另行通知安排)。
(三)各二级学院按照《惠州学院2019下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表》(附件1)通知学生自行前往学校田径运动场参加测试。
(四)如遇雨天等极端天气无法开展测试工作时,将另行安排时间补测。
四、测试地点:
惠州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学校田径运动场)
(一)符合体测条件学生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签字确认《惠州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知情同意书》(附件2),原件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复印件报学生体测中心备案(务必在10月25日前上交体育学院办公室)。
(二)临时受伤、请假等短期内能参加测试的学生不用办理缓测,统一在12月8日进行补测。
(三)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所在学院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表(附件3),提供二甲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卫生所审核,所在学院核准后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暂缓(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及相关审核资料原件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复印件报学生体测中心备案。
(四)缓测免测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30-31日上班时间集中(每个学院指派一人)报学校卫生所审核。
(五)请各二级学院在11月5日前将学生暂缓(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汇总表(附件4)盖章报学生体测中心备案,电子文件以“二级学院+缓测免测”为邮件主题发送至tczx@hzu.edu.cn邮箱。
六、注意事项
(一)参测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试程序和要求,进行测试前的准备。测试前建议学生进行不少于3次的长跑训练,各二级学院重视并督促学生进行测试前的体育锻炼。
(二)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合理的休息,不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如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参加测试,可依程序申请缓测或免测。
(三)学生参加测试时应穿运动服、运动鞋,不要携带钥匙、手机、发卡等硬物在身上,以免受伤。
七、测试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使每位符合测试条件的学生都参加测试。
(二)学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试。丢失身份证的同学凭所在学院开具的身份证明(附件5)和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于12月8日(周日)14:30-18:00进行统一测试。
(三)诚信参测,严守纪律,严禁一切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惠州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贾老师13680735510(665510)
陈老师13516681455(6455)
惠州学院教务处
惠州学院学生处
惠州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