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系地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25浏览次数:209

为切实抓好地理科学地理实验室的安全与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进入实验室上课的老师及同学必须先学习并遵守此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制度。

2、进入本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在做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对易出事的操作步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老师要提醒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或使用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特别细心,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湿润的手去接触启电闸和电器开关。

4、在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嚷,不得随便串走,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严禁吸烟、饮食,一切化学药品禁止入口。

5、进行有毒气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操作。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等相应的防护设备。

6、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在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HNO3、HCl、H2SO4、HClO4、氨水时,均应在通风橱中操作,绝不允许在实验室加热。如不小心溅到皮肤和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钠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7、使用三氯甲烷、乙醚、苯、丙酮等有机溶剂时,一定要远离火焰和热源。使用完后将试剂瓶塞严,放在阴凉处保存。

8、汞盐、砷化物,氰化物等剧毒物品,使用时应特别小心,氰化物与酸作用放出剧毒的HCN!严禁在酸性介质中加入氰化物,氰化物废液应倒入碱性亚铁盐溶液中,使其转化为亚铁氰化铁盐类,然后统一由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废液回收处理。

9、电子分析天平、752型、722型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等均为分析化学实验中使用的精密仪器,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将仪器各部分旋钮恢复到原来位置,拔去电源插头。

10、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如遇火警,应根据起火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灭火。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汽油、乙醚等有机溶剂着火时,用砂土扑灭,此时绝对不能用水,否则反而扩大燃烧面;导线或电器着火时,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而应首先切断电源,用 CCl4灭火器灭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1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禁止将固体物投入水槽内,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12、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人员及时处理。

13、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实验指导人员的安排和指导。如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人身伤害者应自负责任,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需按学校有关仪器设备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14、实验完毕后,须洗手,将个人保管、使用的玻璃仪器洗净,清点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并对实验场地进行清理,个人实验区域的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值日生负责。经指导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5、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断电,必须将实验室内的水、电、门、窗等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