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0-09-19浏览次数:123

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是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质量管理,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的目的

1、按照本科生的培养要求评估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推动我院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2、收集课堂教学质量状态信息,为教师改进教学和学院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信息依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

3、为教师的职务评聘,年终考核等方面提供依据,体现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逐步建立一套有效的导向和激励机制。

4、通过制度化的评教活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优良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二、测评的对象

当学期全院各门课程任课教师。

三、测评的时间

每学期测评一次,在每学期期中至期未考试周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测评的组织

1、教务处负责全院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系负责组织工作。

2、各系应成立测评小组,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或主管教学的系副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本系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办公室人员、政治辅导员和部分学生干部组成测评小组成员。

五、测评要求

1、学生应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在校园网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网上测评。

2、各系应做好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教育学生正确行使自己的测评权利,本着认真、公正和客观的态度测评,确保测评可信度。

3、参加评教既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责任。为实现全员认真评教,学院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要参加评教,并将评教与网上查询成绩、下学期选课直接挂钩,即学生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网上评教后,才具有网上查询成绩权和下学期选课资格。因极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评教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系申明理由,并由系汇总后集中报至教务处,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

4、教务处要保证学生评教基础数据的准确,并要做好评教的协调以及汇总、统计工作。

5、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技术准备和网络维护工作,确保评教过程中网络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确保评教顺利进行。

六、测评的操作细则

1、步聚:登录校园网——进入教务处网页——点击教务查询(学生以学号进入,教师以编码进入)——网上评教。

2、每位学生必须对本学期所学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估,每评一门课程保存一次,一次评完所有课程后点击提交即可。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